日前,江西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印发《江西省碳达峰碳中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对江西省“双碳”资金的支持范围和方式、资金申请和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通过试点示范、评价激励等方式,调动各地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下一步,江西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发改委管好用好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资金,健全资金投入机制,撬动多层次资本市场投入,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有力有序有效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全力打造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的先行之地、示范之地。
《办法》全文如下↓↓↓
《办法》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