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浙江省分行关于同意开展浙江省第一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 (EOD) 模式试点的通知
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 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各试点实施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深入探索浙江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 (EOD) 模式实践,打造绿色共富高地、助力推进“两个先行”,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 (EOD) 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23〕99 号)要求,对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等推荐的 EOD模式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杭州市富阳区等10个项目(名单见附件)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 (EOD) 模式试点工作,国家开发银行浙江 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将按照 精准施策、市场化运作和风险可控原则,发挥开发性金融大额中长期资金优势,统筹考虑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在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在贷款利率、周期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 二、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和环保产业发展要求。在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积极探索,创新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组织实施方式,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市级生态环境、发展改革部门等试点推进单位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对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推进试点工作规范实施。 三、 依法依规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实施单位是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履行试点实施承诺,不以试点名义突破现有 法律法规政策等要求,严格落实招投标、政府采购、投融资、 土地、资源开发、空间管控、资产处置等各项法规政策,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采用合法合规方式选择具备较强产业投资运营能力的项目实施主体,由一个主体一体化实施,确保产业开发项目持续运营。 四 、强化项目收益内部反哺机制。试点实施单位切实加强公益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相关经营性产业开发项目一体化融 合实施。在项目边界范围内实现产业开发项目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与运营的持续性收益反哺。实施中可适当优化试点依托项目,加强产业收益对生态环境治理的反哺力度,减少政府资金投入。 五、加快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实施单位加强统筹,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环境治理创新模式。试点实施单位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试点项目季度实施进度情况报送省生态环境厅。附件:浙江省第一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 (EOD) 模式试点项目名单
长兴南太湖流域泗安片区
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
长兴南太湖流域泗安片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共计包含两大类4个子项目,区域面积约28.56平方公里,其中生态环境治理类项目围绕四安镇界内泗安塘流域开展两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泗安塘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产业开发类项目包括仙语湖文旅开发项目和循环水水产养殖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29.70亿元。在循环水水产养殖板块“长兴年产2万吨智慧渔谷项目”的前期科研、规划、咨询、设计等方面的工作由商达公用和浙江大学刘鹰院长团队共同实施。
长兴年产2万吨智慧渔谷项目属于长兴南太湖流域泗安片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的产业开发部分,将渔业、文旅产业与当地生态环境融合发展,创新智慧渔业EOD模式,实践鱼米之乡绿色共富。国际一流工业化循环水水产养殖领先区
国家级现代渔业高质量融合发展示范区
智慧渔业EOD开发模式两山转化样板区
浙江省绿色低碳设施农业的建设先行区
“鱼米之乡”乡村振兴共同缔造践行区
项目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科技创新为动力, 以工业化思维为先导, 充分利用长兴优质水资源优势和地方水产品牌效应,通过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大力推广生态设施养殖模式,着力打造一个产业结构平衡、产业层次较高、循环经济效益明显,集水产种业开发、 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 预制菜销售、 电子商务、冷链物流、 科普研学、观光旅游等多能于一体的国家级现代渔业产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