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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治理的决策部署,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黄冈市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本方案旨在按照“分区分类、重点突出、建管并重、共同缔造”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推进黄冈市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
12月19日,黄冈市正式出台《黄冈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该方案按照“分区分类、重点突出、建管并重、共同缔造”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推进黄冈市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要求到2025年,黄冈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全面消除因农村生活污水引起的农村黑臭水体,水源保护区等“六类村庄”污水得到全面治理。
一
从高设标抓落实
按照《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制定《黄冈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自加压力,将省定目标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46.5%,提高到60%以上。《方案》按照全市60.99%的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确定的技术路线是压实县(市、区)党委政府责任,细化行动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该方案明确全市农村黑臭水体近三年目标任务、工作举措、技术路径、责任落实等具体事项,系统谋划,全域推进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二
协同联动抓落实
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统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住建、水利等部门涉农、涉水项目资金,共同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的责任主体,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机制,要求各县(市、区)安排专人,按月报送工作部署、工程进度、资金执行等情况。
三
争资立项抓落实
今年以来,黄冈市获得中央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项目5个,位居全省第1。其中争取4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获得中央资金支持4210万元;成功申报国家2023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获得中央资金支持1亿元。全市14个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纳入国家项目储备库,总投资约20亿元。针对国家投资导向,正在谋划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流域治理、地下水治理等项目,计划在明年5月审查入库。基本形成项目实施一批,入库一批,谋划一批的良性项目循环态势。
四
政策融资抓落实
武穴市利用市场主体+金融资金模式整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武穴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63126万元,主要完成222个行政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引进社会资本作为项目投融资主体,具体负责该项目的运作,以项目综合收益作为还款资金。目前,该项目已挂网招标。督促各县(市、区)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对接,谋划推动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整县推进项目。目前,红安县融资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一批资金已到位4900万元。团风、麻城、英山、罗田、浠水、蕲春、武穴等7个县市已编制融资项目申报材料,正在按程序推进。黄州区正在申报国家债券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五
推进试点抓落实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抢抓国家推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契机,成功申报国家试点项目,总投资2.3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1亿元,计划治理全市4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面积为63.58万平方米。市政府已印发《黄冈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组织工作方案》,确定市级负责“四统一”(即统一咨询服务、统一勘测设计、统一效果评估、统一竣工验收),县级负责项目施工和监理。项目的初步设计以县域为单位审批,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市财政局已拨付6000万元中央资金到项目县(市、区)。目前,红安县黑臭水体项目已开工,其余县(市、区)初步设计完成审批,进入财政投资评审和招标程序,11月底陆续开工,12月底进入施工阶段,展现当年谋划、当年申报、当年实施的黄冈速度。